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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6年度“走进图书馆、畅享新悦读”优秀读者评选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2026-09-30      作者: 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10

各位读者:

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、全民阅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落实《全民阅读促进条例》部署要求,充分发挥阅读启智增慧、铸魂育人作用,积极引导广大师生 “珍惜学习时光,心无旁骛求知问学,增长见识,丰富学识”,厚植家国情怀,推动传统阅读与数字阅读融合发展,持续深化 “阅读思政” 实践、推进 “书香校园” 建设,图书馆开展2026年度“走进图书馆、畅享新悦读” 优秀读者评选活动。具体事宜安排如下:

一、活动时间

2026年3月-11月

二、评选对象

全体在校师生

三、评选要求

1.热爱图书馆,积极、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。

2.自觉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,无违章记录。

3.积极参与图书馆组织的各类读者活动,支持图书馆工作。

4.主动反映阅读需求,关心图书馆的发展,积极向图书馆提出建设性和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。

四、评选规则

(一)评选奖项设置、评选对象及名额比例

共设优秀学生读者、优秀教师读者2个奖项,具体如下:

1.优秀学生读者

评选对象为全校学生,评选名额为普通本专科学生100名,国际学生3名。设一等奖21名,二等奖31名,三等奖51名。

2.优秀教师读者

评选对象为学校全体教职工(含长期外聘人员),评选名额为10名。

(二)评选标准

1.优秀学生读者

(1)参与评选资格

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管理制度,无违规情况,爱护公共设施,且在3月至11月期间入馆次数前200名的学生读者有资格参与评选。

(2)加分项

①3月至11月期间纸质图书借阅量前200名。

②参与或协助组织策划图书馆组织举办的本年度各种阅读推广、资源利用培训、学术情报服务等活动。

③本年度在图书馆组织举办的阅读推广、资源利用培训、学术情报服务等活动中获得奖项。

④参与本年度图书馆志愿服务。

⑤参与图书馆馆藏文化建设,荐购图书工作。

2.优秀教师读者

(1)参与评选资格

自觉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,无违规情况,爱护公共设施,且在3月至11月期间纸质图书借阅量前50名的教师读者有资格参与评选。

(2)加分项

①3月至11月期间教师读者入馆次数排名前50名。

②参与图书馆“为学生推荐一本好书—教师荐读活动”。

③参与图书馆馆藏文献建设,荐购图书工作。

④参与图书馆举办的资源利用培训、学术情报服务等活动。

(三)评选程序

1.图书馆根据《优秀学生读者评选综合评分表》(附件1)、《优秀教师读者评选综合评分表》(附件2)组织评审工作。

2.评审组打分,根据综合考评成绩,确定获奖名单。

3.获奖名单将在图书馆网站、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。

(四)表彰奖励

1.优秀学生读者

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颁发证书及奖品。

2.优秀教师读者

参照学校有关规定,颁发证书及奖品。


附件1:优秀学生读者评选综合评分表.docx

附件2:优秀教师读者评选综合评分表.docx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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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9月28日